施工员、预算员继续教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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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以前取得施工员、预算员岗位证书的同学(包括05年):
根据建设部《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和《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建设行业关键岗位持证人员(五大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持有05年以前建设部统一印制,湖北省建设厅颁布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现在岗的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
二、继续教育收费:
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的考试发证
凡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后,由办班单位到厅职业资格考核发证办公室办理《湖北省建设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按有关规定,办理五大员岗位证书复检。同时每个证交一寸相片两张,并把原证书寄回。
四、继续教育的要求
继续教育工作从2007年7月1日开始至2008年3月31日截止,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五大员,未参加继续教育,其岗位证书从2008年4月1日起作废。
五、继续教育的报名时间
2007年11月1日——2007年12月30日。
详细情况请拨打电话0715——5237437咨询。
水利工程系
200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