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劳处是学校行政职能机构,负责全校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负责全校机构管理工作。根据领导指示,拟制定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及用人规划。 2、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包括职工凋进(出)、内部调整、人才引进、聘干等。负责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协助党委和校领导做好中层干部的教育、考察、选拔、任免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3、负责全校工资总额核定及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酬金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4、负责办理离退休、退职、内退、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手续,做好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和住校外离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及接待工作。 5、负责办理教职工请假、销假、考勤、丧葬、抚恤、工伤鉴定等有关事宜。 6、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材料的审核、公示、组织评审、上报、聘任和资格证书、聘书、职工工作证的办理,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的申办等工作。 7、负责工人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申报、办证等工作。 8、负责教职工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的核交工作和住校外离退休职工的医药费报销工作。 9、负责职工工龄审查和调进职工工资核定及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0、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做好人事、劳资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