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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7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省人事厅 更新时间:2007-5-16 7:56:16

鄂职改字[2007]1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2007年全省职称改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湖北和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认真落实全省人事工作会议精神,创新评价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推进科学评价,坚持分类指导,提高职称服务水平。

一、完善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

    1、继续加强全省高中级评委会建设,加强对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和评委会办公室工作的管理,探索建立评委会考核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条件标准、工作程序和通过率控制等规定,监督指导各高中级评委会做好年度评审工作。定期充实更新各专业高中级评委库,做好评委资质管理和评委培训工作。

    2、加强高校及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教师评委会建设,对具备条件的,批准组建高中级评委会并跟踪服务。

    3、认真总结省卫生、省经济高级评委会和宜昌市开展量化评审试点工作经验和问题,修改完善量化评审试行意见,继续开展量化评审试点工作,不断创新和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4、继续开展特殊评审工作,改进工作方式,规范评审程序,确保特殊评审质量,为有关单位引进急需的和有特殊需要、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的“绿色通道”。

二、坚持分类指导,加强职称工作统一管理

    5、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5]1号)和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管理全省非公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职改字[2006]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职称改革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职称改革政策规定,确保职称改革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促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6、跟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对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完善《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7、认真总结职称考试监督巡视员工作,调整充实监督巡视员库,加强对监督巡视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落实相关待遇,提高监督巡视人员素质,切实端正考风考纪。

    8、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督,会同各职称考试机构建立评卷专家库,指导各职称考试机构修改完善考前试卷保密、考试、阅卷、登分、复核等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职称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拓宽评价领域,加大服务各类人才力度

    9、认真总结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评审试点工作经验,修订完善评审条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重点面向各类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充分调动经济一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10、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各行业、各专业的实际,研究制定我省调整职称外语考试具体政策措施。总结我省县以下农村基层和农业、林业、水利等部分特殊艰苦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完善配套政策。

11、按照人事部有关精神并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研究探索民营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相关政策和办法,适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职称公共服务水平

1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称改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社会和专业技术人员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倡导开展争当学习型职改干部活动,进一步提高职改干部业务素质,提高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本领。

13、推进电子政务,研究建立职称政策和职称评审结果网上查询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职称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坚持实行“一站式”服务,集中受理申报材料和上门预审申报材料制度,提高职称工作服务水平。认真做好职称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  职称工作  要点

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湖北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7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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