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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5-12-19 11:40:19

    全院教师: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05>4号)文精神,我院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工作从2005年3月14日开始,至3月17日下午五点钟以前结束,凡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请按规定时间到人劳处申请报名,过时责任自负。
    申请我院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在职任教人员和拟聘任教人员.
    
    申请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请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提交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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