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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5-12-19 15:32:58
                                  水校人[2003]08号


校属各单位:
    为稳步推进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学校总编制和各教学、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界定教学人员与非教学人员的岗位职责,经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实行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一、学校编制
    1、近年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300人。
    2、师生比例,定为1:12,即教职工编制为192人。
    3、教学人员与非教学人员比例,定为6:4,即教学人员为115人,非教学人员为77人。
    4、教学人员与非教学人员的界定。
    教学人员包括教师、教辅人员和学生管理人员。目前为水利系、电力系、信息系和基础部的所有工作人员及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非教学人员包括各职能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及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
    二、分配比例
    学校暂定将酬金这一块拿出来按比例分配。
    1、分配比例暂定为7.0:3.0,即教学人员的酬金为全校酬金总额的70%,非教学人员为酬金总额的30%。
    2、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由学校核定岗位基本工资,酬金随教学人员或非教学人员分配。
    3、独立核算部门(设计院、综合经营办公室、生活服务部、远程教育部、图文中心)不参与学校的酬金分配。
    三、酬金额
    学校每年发放的酬金总额与当年在校生人数挂钩。
    以上意见从2003年1月起实行。



                                         二00三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    人事      分配       改革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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