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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者:何沛贵 文章来源:党办 更新时间:2006-4-1 9:34:30

为了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院教职工的理论学习,把我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解决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订以下制度:

1.学习时间

每周四上午8301030为自学时间,每月集中学习、辅导、讨论、交流一次;

2.参加人员

院党政领导,党委成员,根据学习内容,可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党委书记担任学习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担任学习秘书。

3.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辅以集中辅导、讨论的学习方式。加强学习的针对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不搞形式主义,结合当前形势、学校中心工作和个人工作、思想实际进行讨论,每次重点讨论23个问题,有12人作中心发言。

4.建立学习考勤制度

每次集中学习由学习秘书负责考勤。中心组成员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否则按“旷学”记。每年“旷学”一次,本年度干部考核不能评为优,“旷学”两次,本年度干部考核为不称职。

5.建立学习考核制度

把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学习好的干部要给予表彰,对学习不好的干部要提示、批评教育。

6.中心组成员每年上交12篇学习心得体会(含论文、调研报告等),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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