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为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校园,塑造人民教师良好形象,督促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和日常生活中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据《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 立场坚定,方向正确 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求实创新,教书育人。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三、 关心学生,尊重学生 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四、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注重品德休养,表里如一,尊重同行,团结协作,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五、 严谨治学,勇于创新 刻苦钻研业务,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 六、 遵守法纪,坚持原则 贯彻执行《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其它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从教,认真先使教师享有的权利,自觉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