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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5-12-19 11:51:47
1、落实专人培养、教育、考察积极分子,半年一次文字考察意见;
2、推荐业余党校学习;
3、28周岁以下者,团内“推优”;
4、由培养人、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头一年12月上旬,向党办提出发展计划名单;
5、党委审查,报长江委备案;
6、政治审查;
7、党小组、党支部讨论,提出发展建议,报党办;
8、党办初审,党委预审;
9、党支部在校园内公示;
10、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签署支部决议后报党委;
11、党委指派专人谈话,召开会议审批;
12、预备期考察(每季度一次);
13、个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14、党支部在校园内公示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提出转正意见报单办;
15、召开党委会,讨论、表决,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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