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机械系简介 | 专业简介 | 师资队伍 | 教学科研 | 实训中心 | 实习基地 | 学子风采 | 认证考试   
首页 >> 信息公告 >> 文章正文
机械工程系毕业实习指导方案
作者:刘文胜   文章来源:机械系   更新时间:2007-10-9 11:43:18

  一、实习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1、实习性质
  毕业实习是学生在校内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习、实验、课程设计以后的一次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应在专业教师指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实习结束后,实习所在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实习纪律、实习态度、对所学知识的应用、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并给出毕业实习成绩。
  2、实习目的和任务
  (1) 学生通过毕业实习这一社会实践活动,应巩固、加深对已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并学会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通过参加实际工作,锻炼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学生要根据现场情况,充分收集、整理与实习内容有关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包括文字、图纸、图表、数据等)。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熟悉实习单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向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人员虚心学习,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的主要方式

  为完成上述实习任务,为了使学生毕业之后能迅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战场的需求,毕业实习的方式包括:到签约单位或工作性质对口的用人单位实习、现场生产实习、承担生产或销售任务实习等形式。
  1、 到签约单位或工作性质对口的用人单位实习
  鼓励学生到签约或工作性质对口的用人单位实习,既有利于尽快适应用人单位的工作业务,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全面考察。
  2、参加现场生产实习
  组织学生参加现场生产实习,或实际参加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或其中一子项,由现场实际条件确定)。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工程任务、完成工程的方法及过程,本专业的发展概况、科学管理的方法、目前现状以及作为一个工程项目其完整的工作流程。
  3、承担生产或营销任务实习
  为了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为了使学生毕业之后能够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可对毕业实习进行大胆革新,通过承担生产或销售任务和横向技术服务完成毕业实习工作。

  三、实习报告编写

  1、实习结束时学生必须提交毕业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报告的资料必须翔实,内容应简明扼要,能反映出实习单位的情况及本人实习的情况、体会和感受。毕业实习报告要有独立的见解,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字数为10000字左右。
  2、毕业实习报告的基本结构
  实习报告正文内容必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实习目的;
  (2)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3)实习内容及过程;
  (4)实习总结及体会(包括经验与教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3、实习报告撰写样式要求
  (1)封面。采用统一的样式,详见附件1。封面上实习报告题目为“关于在××从事××的实习报告”(如:关于在广州智软公司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开发的实习报告)。
  (2)目录。采用统一的样式,详见附件2。
  (3)正文。毕业实习报告正文编排示例见附件3。
  (4)封底(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采用统一的样式,详见附件4。
  毕业实习报告最终由:封面,目录,实习报告正文和封底装订而成。
  4、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实习报告电子文稿撰写完成后应通过E-mail上交给专业指导教师审阅。专业指导教师认可通过后,方可用A4纸排版打印并上交给各指导老师。
  (2)页面排版要求:上、下页边距:2.54厘米;左右页边距:3.17厘米。
  (3)专业指导老师安排如下:机电0501班:卢俊、冷玉国。机电0502班:任重、白琼。汽车0501班:熊左桥、高丽洁。 汽车0502班:吴佩桦、孙俚婷。
  各位老师的具体联系方式见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师资队伍。

  四、实习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由实习单位在封底(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上写出学生工作表现和业务学习情况的鉴定并盖上单位公章。学生要上交实习报告给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评定成绩,最后再上交系部、教务处。
  1、成绩考核
  实习结束后,由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实习纪律、实习态度、对所学知识的应用、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评分依据是:
  (1)平时成绩。包括实习态度;实习遵守纪律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
  (2)实习考核成绩。包括对实习任务的理解、实习过程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现场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资料收集情况等。
  (3)实习报告成绩。包括报告的正确性,相关知识的广度、深度、概括性,文字表达能力等。
  2、实习成绩考核中应注意的问题
  (1)实习报告中发现错别字而不予纠正者,评定成绩时不得给“优”、“良”成绩。
  (2)发现照抄同学的同类报告者或从网上下载者,应给“不及格”成绩。
  (3)实习不认真,违反各项规定,实习单位反映表现不好者,应给“不及格”成绩。
  (4)未完成毕业实习报告者,一律不给评定实习成绩,按“缺毕业实习”对待。
  (5)对于“实习不及格”和“缺毕业实习者”,按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五、实习报告提交及成绩上报

  1、 毕业生必须在08年5月25日之前将指导老师审阅通过后,打印装订好的实习报告上交给指定的实习指导老师。
  2、 各实习指导教师应在08年6月15日之前完成实习成绩的提交并将实习报告上交系部。


  附件下载:
  附件1:毕业实习报告封面式样
  附件2:目录编排式样
  附件3:毕业实习报告正文编排式样
  附件4: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式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1999-2006 by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